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PCPD)简介: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成立于1996年8月1日,是亚洲唯一一家公营的独立隐私监管机构,负责监察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施行。该条例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主要职责: 一、监督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行政及管理工作; 二、制订行动方针及程序,以执行条例的规定; 三、监察及监管各界遵守私隐条例的规定; 四、行使核准及发出实务守则的权力,为遵守条例的规定提供实务性指引; 五、加强各界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以及促使各界遵守条例的规定; 六、对认为可能影响个人资料私隐的建议中的任何法例(包括附属法例、加以审核,以及向建议制定有关法例的人士报告审核结果; 七、视察机构的个人资料系统,包括政府部门及法定法团的系统; 八、在接获资料当事人的投诉后,或是主动对涉嫌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况作出调查; 九、就可能对个人资料私隐有不利影响的个人资料处理方法及电脑科技进行研究,以及监察其发展情况; 十、就互相关注并涉及个人资料私隐的事项,与香港以外任何地方担任类似资料保障职能的人士保持联络及互相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