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航空公司官网购买低价的远期电子客票,再进入航空公司订座系统,擅自将客票的出行日期更改为旅客实际需要的近期电子客票,并向旅客收取高于远期客票价格的票款,从中获取每张机票200元左右的利润。以这种方式,广州市金达航票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航公司”)更改了19902张机票,非法获利386万元。12日,广东南航易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原党总支书记余思友因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一审获刑13年6个月,其余5人被以贪污罪判刑5年至13年不等。 今年60岁的余思友,在2002年12月至2012年5月期间,经南航党委推荐担任由南航和广州易网通投资咨询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电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2011年起主持电商公司工作。 金达航公司成立于2010年,2011年南航便与其签订协议,约定由其代理销售南航的国内、国际客票,南航向其支付基本代理手续费、奖励代理费。2011年7月、8月,金达航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德,得知南航订座系统工作号(即ICS工作号)可以操作变更机票且南航不能实时获取、监督机票更改数据后,要求余思友、刘宇东提供南航ICS工作号,由孙德用于违规变更机票获利。当时,刘宇东任电商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是电商公司订座系统配置号及工作号的主管理员,负责南航ICS工作号的管理和申请。 2011年10月、11月,经余思友审批同意,刘宇东先后以电商公司名义申请新增13个南航ICS工作号,均交给金达航公司的孙德、董闯使用。 法院查明,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在明知金达航公司无权使用南航ICS工作号的情况下,孙德及金达航公司其他人员接受旅客订单后,先在南航官方网站购买低价的远期电子客票,再利用工作号进入南航订座系统,擅自将客票出行日期免费更改为旅客实际需要的近期电子客票,并向旅客收取高于远期客票价格的票款,从中获取每张机票200元左右的利润。8个月间,共篡改19902张南航远期电子客票,价差款386万余元由孙德自行支配使用。 法院查明后认定,被告人余思友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孙德等共同侵吞、窃取南航客票销售款386万余元,均构成贪污罪。余思友、孙德是主犯。此外,余思友利用担任电商公司工会主席的职务便利,伙同该公司其他负责人共同从工会活动经费中套现21.37万元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 据此,一审判处余思友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判处孙德有期徒刑13年。宣判后,余思友、孙德均表示要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