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签证 (B1) B-1签证签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商务活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但是不限于): 参加科技,教育,学术会议或者商务会谈,研讨会等; 做报告; 在科学或者教育领域做独立的研究工作; 参加自愿服务的项目方案; 参加体育项目; 协商签订合同书; 参加短期项目培训; 与供应商或客户洽谈业务。B-1签证对拟在美就业的人员无效。一般来说,有B1签证的申请人不会从美国 的公司得到工资,关于工作签证的其他信息请点击工作签证部分。 除了一般签证所需的申请表外,申请人同时需要考虑携带下面相关的材料: 商业往来的相关材料及信函。 美方邀请公司或者合作方的邀请信。要求说明访问的目的及其它详细内容;双方合同或者协议书的复印件。所要检测或者购买的机器、软件、设备等的详细信息。本公司和美方公司的产品目录,详细的行程安排以及培训内容等。 能够证明您与中国密切联系的个人材料。如银行存单,公司雇佣证明,工作卡,营业执照及财产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相关的家庭合影照片,以前去美国或其它国家的证明等。 以上所提到的几个方面的材料不是必须的,但是可能会对你的签证申请有帮助。 旅游签证(B2) 如果你去美国是旅游或者相关活动,包括观光,探亲访友,接受医学治疗,或者参加会议,您可以申请此类签证。 B2签证并不适用于在美国工作。关于工作签证的其它相关信息,请见工作签证部分。 除了一般签证所需准备的东西外,申请人同时需要考虑携带下面相关的材料: 朋友或者是家庭成员的邀请信;参加会议或者是旅行团的确认件;证明旅行意图的材料;详细的行程安排;能够支付旅游费用的证明。 如果是访问朋友或者亲戚,请提供他们当前在美国合法身份的证明。 能够证明您与中国密切联系的个人材料,如银行存单,公司雇佣证明,工作卡,营业执照及财产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相关的家庭照片,以前去美国或其它国家的证明。 以上所提到的几个方面的材料不是必须的,但是可能会对你的签证申请有帮助。 商业旅游签证(B1/B2) 如果您去美国的目的伴有商务和旅游的性质,请申请此类的签证。 邀请您的父母去美国:经常有中国学生、工人和美国永久居民咨询我们有关为他们的父母申请赴美签证的问题,他们想知道怎样能使其父母亲符合条件,获得签证。根据我们的经验,有资格获得签证的父母很多,而在美国非法居留的父母也不少。因此申请人与中国间的不可分离的约束力是签证官给上述人士的父母做面谈时的焦点问题,它帮助签证官决定是否给申请人签发签证。 如果申请人去过美国,他们在美国停留了多长时间?如果他们在美国停留超过6个月,他们得到移民 局的批准吗?(注意:申请人面谈时请带上美国移民局的延期批准证明) 申请人从美国回到中国多久了? 申请人在国内有几个孩子和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美国的亲属是否曾回本国探过亲? 申请人是否还工作?如果是,工作性质是什么?收入是多少? 我们建议申请人准备好在面谈时说明上述情况。因为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关系到申请人是否符合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101(a)(15)B条的规定,关系到他们是否可以证明自己在美国之外的国家有永久住处,并且不准备放弃。换言之,在国外居留一年左右的申请人,难以证明自己在中国有极强的社会和职业约束力,可确保他们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按时回国。 在签证面谈过程中,同时需要准备下面相关材料。 子女当前在美国合法身份的证明,如签证的复印件或者是绿卡 的复印件。 子女得到过美国签证 的原件或复印件。 近期子女和父母在一起的生活照片。 能够支付旅游费用的证明。 能够证明您与中国密切联系的个人材料如银行存单,公司雇佣证明,工作卡,营业执照及财产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相关的家庭照片,以前去美国或其它国家的证明等等。 如果你父母从事的职业与科技及相关领域有关,或者曾参与相关的研究工作,他们同时需要带著自己的简历,以便做特殊的背景调查。 经常有年长的申请人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从美国回到中国后,再申请赴美签证时会被拒签,即使他们有移民局的延期批准书也不能获得签证。通常,这些申请人在美国居住了一年或更长时间,回中国不久即又申请赴美签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难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社会和职业约束力,确保他们回国,因此他们不符合再获得签证的条件。这种情况下的父母最好邀请他们在美国的亲人回中国探亲。 其它信息请访问政府的官方网站http://www.travel.state.gov/,或者联系签证预约中心。 学生签证(F1, M1签证) F1-一些院校和语言学校的学生签证 M1-职业培训技术类的学生签证 所有签证申请人必须来领事馆亲自进行面谈。签证面谈时间可以通过签证预约中心来安排。 为获得赴美留学 签证,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唯一的目的(不仅是首要的)是学习; 必须打算在美国做全日制学生(每周多于十八个小时); 已无条件的被有资格招收留学生的院校录取 申请学生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英语水平来完成学习任务。这也是与申请人面谈多数采用英语进行的原因。在接收信中或者I-20表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美完成学业后有归国计划。 所需要的材料: 填写完整的DS-156,DS-157和DS-158中英文申请表; 两张白色背景50mm*50mm的彩色照片; 申请费收据的两联; 学校或大学发给的I-20表格; 如果I-20表是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以后签发的,需要另交SEVIS费用的收据; 申请人被入学的学校接收的证明信; 已无条件的被有资格招收留学生的院校录取的证明; 在不从事未经野i的工作的前提下,他们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学费、生活费以及应付突发事件的全部费用的证明。 申请人还应该证明他们有能力顺利地完成学业,并出具一些能证明自己学习能力和教育背景的资料,如:毕业证书、成绩单(包括所学的科目及成绩)、TOEFL 成绩单以及学校所要求的其它成绩,如GRE、GMAT 等。 额外材料: 详细的个人简历以及完整的出版物的列表.点击此处参考可采用的个人简历样子及个人简历模式. 证明你有足够的社会,经济约束力和其它因素促使你在完成学业之后离开美国。这些可能会包括你的户口,财产证明(你自己的,而不是你父母的),银行出具的证明等。 特殊核查 对有一定学术或者专业背景的申请人和从事某一领域研究的申请人,根据美国当前法律和安全法规,需要额外的安全核查。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作或者研究领域是与科技有关的则需要此过程。此项核查需要申请人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出版物详单以及出行目的。(请提供研究或者工作领域、大学、联系人、在美中两方的资助人的相关信息。)点击此处参考个人简历样本及个人简历格式。 目前这项安全核查所需要的时间大约为一个月。 家属 如果你的配偶或者子女打算和您一起去美国,我们建议他们跟您一起进行签证面谈,同时他们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每位F2申请人的 I-20表格; 请提供SEVIS费用的收据:如果F2的I-20表是于2004年9月1日后签发的; 结婚证书原件; 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任何出生时的证件。如独生子女证,健康证明等等。 证明家庭关系的生活照片。 当然您的家属也可以自己单独申请,不和主申请人一同签证。关于这方面更多的信息请点击家属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