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使馆敦促学生及交流访问学者于项目开始前两个月面谈签证 “J”交流访问学者签证旨在促进教育、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人员的知识和技术交流。参加者包括各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参加各公司、机构和办事处在职培训的人员、各小学、中学和专业技术学校的教师、赴高等教育机构任教或从事研究工作的教授、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赴医疗或相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以及赴美进行下列活动的国际知名访问学者:旅行、观测、咨询、研究、培训、分享或示范专业知识或技能、参加有组织的个人对个人交流项目。 J1和J2签证申请人在其交流项目开始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被签发签证,因此使馆建议J 签证申请人尽早提出申请,以便预留足够时间进行必要的签证审理程序。但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持有者只能比项目初始日期提前30天或更少天数入境美国。返美继续同一交流项目的申请人不受此限制。 所有J类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有关“J”类申请人的特殊规定学术准备工作: “J”交流访问学者必须有足够的学术准备和英语知识以保证申请人在接收其的教育机构完成整个学习过程。如果申请人的英语水平不足以让其完成整个学业,申请人必须出示文件证明接收学院已为其安排了特殊的英语语言课程。 医学专业的教育和培训: 按照“J”交流访问学者计划参加医学专业本科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必须符合几项特殊规定,包括必须已通过外国医学专业学生考试并有足够的英语语言知识。他们在访问计划完成后如无特殊规定将受“两年美国国外居住要求”的限制,并必须在访问计划的期限到达后离开美国。作为交流访问学者赴美进行考察、咨询、教学或研究活动但基本不行医的医师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请注意以上材料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确保您获得签证。您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合理解释您的访美目的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Q.1 我收到签证后,什么时候可以前往美国?无论何时签发签证,交流访问学者只能在DS-2019表上注明的项目起始日期前30天内入境。 Q.2 SEVIS系统是指什么?对我有何影响?按照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要求,各学校和各类交流项目必须核实所有新生、就读高年级的外国学生以及交流访问学者的注册状态。支付SEVIS费用是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申请人获发签证的前提条件。换言之,申请人在申请签证时需出示SEVIS I-901缴费收据。如需了解详情,请访问SEVIS网站。 Q.3 “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是指什么?“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是美国移民法中的常用条款,规定交流访问学者完成在美国的项目之后,必须返回原居住国并实际住满两年,才有资格申请H-1、L-1、K-1等特定类型签证以及移民签证。请注意,在签发J-1签证时,DS-2019表上标注的是否适用“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等内容仅为初步判定结果。只有在您将来申请H-1、L-1、K-1等特定类型签证以及移民签证时,我们才会作出最终结论。 受到“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约束的J-1签证持有人,在未回国居住满两年或未获得豁免的情况下,不得继续留在美国并申请调整/变更为其他受限的非移民签证状态,如从J-1签证改为H-1签证,或申请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绿卡)。是否受“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约束由一系列因素决定,包括您的资金来源以及原居住国的“急需技术清单”。是否受限与您在美国停留的时间长短并无关联。 Q.4 有什么渠道可以让我豁免“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吗?有可能。只有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才能授予“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的豁免权。无论您的护照上有何注解,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都是决定您是否受限的最终裁决机构。如果您受到“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约束,或许能够获得豁免。此外,受“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限制的人员仍有资格申请旅游签证,或上述特定类型以外的任何其他非移民签证。 |